下岗8年公积金取不出 政协委员:公积金管理要让利于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李贤斌)下岗8年了,一直未再就业,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却取不出。丰泽的吴先生十分不解。
吴先生的遭遇,引起泉州市政协委员张亚轮的共鸣。张亚轮认为,泉州对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管理,应该更人性化些,像吴先生的情况,应该允许提取公积金。同时,他还关注本报昨日“商转公”的报道,表示将一起写提案,让公积金的管理与使用,更便民利民。
市民:下岗8年公积金取不出
吴先生原是泉州石油分公司的员工。2003年他与原单位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关系,下岗之后一直未再就业,现在自己开了家小吃店。8年来,他多次找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取个人账户上的钱,却一次次被拒绝。
“省里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的,可提取公积金,福州都可以,为什么泉州不行?”不久前,吴先生再次找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想把户头上的一万多元钱提取出来,但再次被告知,他不是农村户口,不符合泉州规定的提取条件。窗口的工作人员建议他,如果购房的话,就可以提取。
“这是我自己的钱,能不能提取,怎么要由你来规定?”吴先生说,他已有住房,现在没能力再购房,总不能为了提一万多块钱去购房吧?像他这种情况,难道要等达到退休年龄才能提取这点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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