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邮寄电视机收货时屏幕裂 工商调解获赔偿
早报讯 (通讯员郑小芳 叶培彬 记者周长锋)南安的黄先生近日通过快递公司邮寄了一台26寸液晶电视到上海。对方签收时却发现电视屏幕破裂。该电视价值1400元,未约定保价,亦未注明易碎品。黄先生立即与快递公司联系,要求其负责修好电视,或者赔偿维修费用约1300元。快递公司提出只能按运费的五倍赔偿,即350元。黄先生不能接受,投诉至南安市柳城工商所。
柳城工商所调解人员组织现场调解。执法人员认为,本案中电视机运达目的地后,屏幕破裂,属快件部分损毁的情况。该电视机并未保价,则按照《邮政法》和《快递服务》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该电视机的快递运输费为70元,则最高赔偿额为210元,并退还收取的70元快递费用。经过协调,快递公司超额赔偿消费者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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