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交强险费率
酒驾一次上浮10%至15%
醉驾一次上浮20%至30%
泉州去年7月已有类似规定,醉驾上浮标准略有不同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对此,泉州市交警支队称,从去年7月1日起,福建省就已实施酒驾、醉驾与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措施,若公安部此次的措施相比福建的措施有变化,泉州也将随之调整。
去年泉州已实施
酒驾交强险浮动制度
据泉州市交警支队介绍,去年7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的措施规定:如果上年(指上一个保单年度,下同)每发生一次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且尚未处理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上年每发生一次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且已处理完毕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0%。上年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且尚未处理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上年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且已处理完毕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25%。“有没有到交警部门处理该交通违法行为,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是有差别的,费率差达5%。”
当时福建省实施的措施就规定:费率浮动可以累计,但浮动比率累计上浮同样不超过60%。比如同一部车有几次酒驾,就计几次,举例说一辆车酒后驾驶9次,而且9次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均已经处理,1次饮酒后驾驶交强险费率上浮10%,9次饮酒后驾驶交强险费率上浮90%,按上限上浮60%。如果您的车有3次饮酒后驾驶,1次醉驾,4次交通违法行为均已经处理。按浮动标准,3次饮酒后驾驶交强险费率上浮30%,1次醉驾交强险费率上浮25%,累计上浮55%。
交强险费率浮动
随车不随驾驶员
福建省的措施还规定:交强险费率浮动随车不随驾驶员,也就是说您的车借给别人驾驶了,如果别人酒驾了,那么您的车的交强险费率就要上浮。机动车办理变更号牌号码的,交强险费率仍然按照浮动标准上浮费率。车主在投保时要看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书》,如果对告知书上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信息记录有异议的,保险公司要向车主提供《交通违法行为异议处理联系单》,并提示车主持机动车行驶证和联系单向交警部门提出查询复核申请。交警部门在接到异议处理申请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对违法信息记录,并在联系单上签注处理意见。保险公司按交警部门提供的处理意见,浮动交强险费率。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认为,无论是公安部还是福建省的措施主要目的都是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