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晋江:食品价格连续上涨时 五类困难群众可获补贴
qz.fjsen.com 2011-03-22 09:5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 王昆火)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8%时,晋江市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五类困难群众,可申请临时价格补贴。

据悉,日前晋江市出台了《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实行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8%时,依据8%至16%以上的不同涨幅区间,分别对补贴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0元到40元的临时价格补贴。当单月涨幅回落到8%以下时,即停止发放价格补贴。

据了解,临时价格补贴原则上按季度(或三个月)发放。启动联动机制后,晋江市财政向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价格补贴总金额,以后每隔三个月发放一次累计的补贴金额,直至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低于8%方停止发放。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