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职今秋新生学费全免 学校不得擅立其他收费项目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日讯(本网记者 黄晓燕) 今年秋季起,泉州将对中职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全部免收学费。泉州市教育局同时强调,各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借机擅立其他收费项目乱收费。
据了解,泉州从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从2011年秋季起,泉州将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全部免收学费,二、三年级的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继续免除学费。
根据规定,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一年级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免费标准。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标准免学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低于的,按实际标准免除学费。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办学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校从事业收入提取资金或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泉州市教育局计财科还公布了有关具体的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中职一年级学生免学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为省属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2600元,省属以下学校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2100元;省属中职学校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1200元,省属以下学校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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