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卡被借出或冒用的,要交违约金,甚至列入黑名单
泉州公交IC卡的使用规则日臻成熟,近日又出新规:记名卡被借出或冒用的,持卡人欲继续用卡,将要交付违约金20元或30元,甚至列入黑名单;普通卡首次充值不低于30元。
□早报记者 吴丽娇
普通卡首次充值不少于30元
昨日,市交通运输集团经营运务部林主任说,开通公交IC卡之初,普通卡每次充值金额为10元的整数倍,而这次新规出来后,普通卡首次充值不低于30元,同时,为防止人为丢失、损坏导致浪费卡片资源(普通卡),卡内须保持10元余额,否则卡将被系统锁定,乘客不能实现刷卡。
举个例子,如果你办理了一张普通卡,第一次往里面存进50元,其实可用金额只有40元,另外10元就当做是这张普通卡的“押金”,一旦确定不使用这张卡,要退了,负责办卡的工作人员会退还10元。
借出记名卡将被收违约金
自今年1月1日公交IC卡投入使用以来,冒名使用记名卡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不少,其中以学生月票卡居多。
林主任说,有些市民抓住月票卡不限次数的漏洞,经常几个人使用同一张公交IC卡。“至今,这样冒用记名卡的刷卡次数已有1000次。”他说。
在这份新规中,出借、冒用记名卡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将被视为违约侵占行为。对此,市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如果持卡人想要回公交IC卡,第一次收取违约金20元,第二次收取违约金30元,但要受理3天后才能开通IC卡的功能。三次或三次以上出借、冒用记名卡和未要求发还卡片的,均列入黑名单不予再办理记名卡,除了普通卡,冒用他人记名卡的乘客,则须另行投币乘车,而如果持卡人满15天尚未要求发还卡片的,视同自行放弃卡内余额。
据了解,记名卡包括普通月票卡、学生卡、学生月票卡、敬老卡、爱心卡。
调整月票卡时限要先换卡
使用月票卡时,有些乘客为避免麻烦,一次性充值时,会预充两三个月。不过,如果中途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使用月票卡时,要到授权充值网点办理月卡延时手续。
林主任说,月票卡未使用的预充值月份,需要调整月份的,要提前提出申请,可给予换卡,不过,要收取换卡工本费10元。乘客如果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96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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