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月1日起公租房租金可用公积金缴纳
租金
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规定指出,公租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合理确定。应低于同地段、同类别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承租期间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可提取本人和共同租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初次租期一般为1至3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提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对象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供应的主要对象,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具有当地户籍,年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且现人均自由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申请家庭,还需未曾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公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解困房、廉价房、侨居造福工程等。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外来务工人员若是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需在本地就业3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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