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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泉州整治醉驾飙车 四情节可作量刑参考
qz.fjsen.com 2011-04-30 09:1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醉驾新规严 泉州不设缓冲期●追踪

早报讯 (记者 谢伟端 实习生 苏凯芳)昨日,泉州市交警支队表示,5月1日起将执行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五一”期间,交警将重点整治醉驾、飙车、酒后驾车、假牌假证等依据新法处罚标准有变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时,也将调查司机是否醉驾。

据交警介绍,对醉驾和飙车者的拘役将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拘役犯服刑期满,由执行机关发给刑满释放证予以释放。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柯平均说,具体拘役时长依法将由法官根据醉驾、飙车者的情节在1到6个月拘役量刑标准内确定。目前,具体量刑标准还未细化。

泉州交警方面已对“犯罪情节”的认定有较统一的规范。

具体为:

醉驾者的血液酒精含量,如果仅略微超过醉驾标准则属情节较轻,反之较重;

是否配合交警执法,比如在交警拦车时,是不是主动接受检查,而不是选择冲关;

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逃逸或者找人顶包;

是否造成撞人撞物等严重后果,如果有撞人撞物的后果,且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标准,则作为醉驾、飙车这类危险驾驶罪刑罚的加重情节,而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再不适用危险驾驶罪。

“至于在交警拦车时主动接受检查是否属于自首,目前还无法确定,尚待司法实践来确认。”柯平均表示,上述4种情节可以作为量刑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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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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