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城市建设 > 正文
泉州:低收入家庭可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qz.fjsen.com 2011-05-04 06: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4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张清清) 即日起至本月31日,符合条件的泉州市民,可申请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4平方米),或所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家庭成员按3.03人计算,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即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申请时,申请人需递交五种材料: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清单;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还款存折。

各受理地点分别为:市直、鲤城区、丰泽区、开发区,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申请(泉州市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电话:22280262);其余县(市、区)分别前往各辖区的公积金管理部。各县(市、区)管理部的咨询电话公布如下:洛江:22631515;泉港:87081147;惠安:87313586;晋江:85622017;石狮:88760656;南安:86390329;安溪:23282980;永春:23889558;德化:23589154。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