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21日讯 20年前,两人是称兄道弟的好朋友,后来还一起合资开加油站。然而,因散伙财产分配闹起矛盾,积怨未能及时化解,还越闹越深。结果,一方的一对父子因先后犯罪被抓了起来。昨天,晋江法院开庭审理了晋江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案情回放:家中突发血案
今年1月3日凌晨1时许,60岁的李某持一把斧头和一把匕首,悄悄躲在晋江罗山街道李某强家中院子的鸡窝里。当天早上10时许,李某强的儿媳妇苏某开车载着母亲王某从永和回家。想着家禽无人喂养,苏某下车来到院子里给鸡喂食。
“谁?救命啊!”苏某突然看到一个黑影。而李某一句话都没说,持斧头直接冲上前,当头给了苏某一斧子。看到女儿被砍,王某不顾一切地冲到李某面前,伸手拼抢李某手里的斧头。
“救命啊!”王某一边拼命抢夺斧头,一边大声呼救。在拼抢中,王某右手手掌也被砍伤,不过,她最终夺下李某手里的斧头,并用斧头砍伤李某。李某并未罢休,又用身上的匕首,对着一旁的苏某腹部连刺数刀。王某奋又不顾身上前阻止李某,争抢其手中的匕首。最后,两人都累得瘫坐在地。就在这时,邻居听到了呼救声,赶紧过来看情况。此时,李某和苏某均倒在地上昏迷过去。经法医鉴定,苏某的头部、脸部、肢体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王某右手掌损伤为轻微伤。
检察院指控:因积怨报复杀人
庭审上,晋江市检察院指控称,早在1994年,李某与李某强在晋江社马路经营加油站,但2003年间李某退出经营。后来,双方对共同经营的加油站进行财产处置时发生纠纷,李某遂心怀不满。再后来,李某因生活窘迫,觉得其困境皆因李某强所致,便产生与其做个了断的念头,最终酿成今年1月3日的血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某因与李某强经济纠纷,上门算账,本着“不是他死就是我亡”的念头,一再追砍被害人,砍、刺被害人多次,且都是要害部位,意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已着手施行犯罪,但因意志意外原因未得逞,可以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辩称:本意并非要杀人
被告人李某认同检方指控的犯罪过程,但辩称“本意不是要杀死人”。在庭审上,李某说,当时他持斧头和匕首上门,目的在于逼迫李某强出来解决之前的纠纷。自己未碰到李某强,而看到其儿媳妇,便一时冲动上前砍人。
据了解,血案发生后,在公安侦查阶段,李某供述,散伙后就财产分配问题,双方闹得不愉快,后经调解,李某拿到20万元,但他认为这远远不够。几年前,李某的儿子又因此去打砸李某强的加油站,还打伤人。为此,李某的儿子获刑5年。去年刑满释放后又因其他案件被抓。李某想到,儿子蹲监狱,自己欠一身债,没脸见人,这些都是因为李某强导致的,因此,事发当天他决定找李某强算账。(本网记者 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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