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82岁老人一天内失去一儿一孙 父子相随溺亡池塘中
qz.fjsen.com 2011-06-01 08:03  史国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天热好游泳

安全须牢记

本报讯 近来温度持续升高,到水里嬉戏、游泳的市民逐渐增多。游泳安全再次引发人们关注。

游泳携带救生用具

天然河流水情复杂,比如大海暗礁、漩涡等不确定因素诸多。大大小小的水库、池塘、溪流也是危险地带,这里看起来平静无浪,其实涵洞、放水口等都暗藏杀机。

业内人士提醒,在天然河流游泳要比在游泳馆游泳危险得多,没有一定的游泳技术或者对该水域的水流状况不了解的话,最好不要到这些地方去游泳。如果要到天然水域中游泳,必须结伴而行,随身携带救生圈等救生用具,以防万一。下水前要详细了解水下情况,如坡度、水底障碍等,立有警示标志的水域不得轻易涉入。游泳时不可逞强好胜,过高估计自己的体力和技术而远游,如无体力返回时,就可能发生溺水事故。

水性一般或游泳初学者最好选择正规的游泳池,听从游泳池引导员的指挥,安全下水。此外,无论水性好坏,游泳前都必须做准备活动,使身体各部位肌肉、关节及内脏器官、神经系统都进入兴奋状态,让身体适合激烈的游泳活动、适应低温水的刺激,防止出现头晕、恶心和心慌等不适应感觉,或发生抽筋、肌肉拉伤等事故。特别应注意不要在饮酒后和饥饿时游泳。

随着暑期的临近,中小学生的游泳安全同样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据了解,大多数青少年溺水的事故都是因为脱离监护人,而同伴又缺乏救护能力。所以,青少年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单独下水。学校和家长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

不宜正面施救

业内人士提醒说,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要遵照施救常识来救人,否则就有可能既无法救人,自己也有生命危险。在岸边的人不宜直接下水,更不要徒手下水救人,最好的救援方式是丢绑绳索的救生圈或长竿类的东西,可就地取材,树木、树藤、枝干、木块、矿泉水瓶都可用来救人。

施救者若要下水施救,一定要从溺水者后方进行救援,让溺水者头部露出水面。千万不要从正面施救,否则很容易被溺水者死命抱住而困在水下。救人出水后,若溺水者已无意识,应迅速让溺水者仰卧,把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内淤泥杂草、呕吐物。若溺水者呼吸微弱或无呼吸,应迅速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将溺水者仰卧位放置,抢救者一手捏住溺水者的鼻孔,一手掰开溺水者的嘴,深吸一口气,迅速口对口吹气,反复进行,直到恢复呼吸。 (记者 杨佳彬 黄连茂黄书招 陈小阳 实习生 黄扬猛 林铭珊)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