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生
还是企业中层管理人员
他兼职“盗窃”
对废旧电池二度利用颇有“经济眼光”
解释这一切,他说是钱不够花——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29日讯(记者 陈邵珣 通讯员 吴燕秋) 前晚9时许,鲤城笋江公园附近。“毕业学校:XX大学(编者注:江西某知名高校),学历: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自我评价: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勇于创新,能承受工作压力。”
这是一名企业中层管理黄某的个人简历,他有着高学历,有着不错的工作,且在企业中表现良好,即将晋升。然而,前天晚上,他却被浮桥派出所抓了现行——把刚偷来的电动车电池,转卖给一家修车店。
因涉嫌盗窃,目前,黄某还在派出所接受审查。谈及为什么会“兼职”盗窃,黄某称,“3000元的工资,不够养家”。
案发:企业白领“兼职”盗窃电池
前天晚上9时,鲤城笋江公园附近,一场商业活动吸引不少群众围观。一名男子趁场面嘈杂,接连卸下两辆电动车的电池,准备到浮桥一家修车店,将两块电池卖掉。这一切,恰好被浮桥派出所民警看到。在交易时,民警抓了现行。
经过询问,民警惊讶得知,男子姓黄,江西人,今年34岁,毕业于一所知名大学,目前在市区北峰一企业上班,是中层管理人员,月工资3000元左右,而且,因为工作表现良好,企业已准备提拔他为高管。
起初,黄某辩称自己倒卖旧电池只是“副业”,是“顺手牵羊”,是“刚好就这一次,被碰上了”。但办案民警随后搜查黄某的出租屋时,发现7个电池和6个充电器都来源不明,且黄某有一套撬锁、拆卸的专业工具;再加上收买旧电池的陈某作证说,黄某此前跟他已有两次交易,以每块电池25元成交,如此看来,黄某显然不是“就这一次”。
民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发现,早在2008年,黄某同样因盗窃电动车电池,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自述:扶老养小 三千元工资不够
高学历、好工作,不好好珍惜,为什么要伸出第三只手?黄某自称,他上有老,下有小,3000元的工资,经常入不敷出。
在记者不断追问下,黄某自述,他父亲已过世,母亲患了白内障,他目前的收入无法给母亲过上好生活。另外,当初和妻子是裸婚——家里没办法帮他置办房子,也拿不出钱来当彩礼,直到现在,女方对他还颇有意见。4年前,继育有一女之后,黄某的小儿子也出生了,但因经济条件不允许,儿子被寄放在丈母娘家。“我很想儿子,想接到泉州来生活,但我母亲生病,我女儿在上学,开销都很大,实在是没办法。”
“旧电池是可以再利用的,只要用专业的加酸设备操作,旧的电池就可以再用一段时间”,黄某研究过电池,他觉得废旧电池二度利用是很大的商机,但设备价格要好几万,他买不起,只能通过收购、倒卖电池来获取利益。久而久之,黄某干脆转变为盗窃,做起“无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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