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执行差别电价石企数量增加
qz.fjsen.com 2011-08-04 13:2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刘文艳)近日,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我省第四批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据了解,本批新增下达建筑饰面石材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有43家,均位于晋江市境内。

根据通知,本批名单所列企业将从通知下发月份起开始执行差别电价,企业生产用电每度电价按规定的电价加价0.45元/千瓦时(度)的标准执行;凡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价在高峰时段按规定上浮,在低谷时段不下浮(加价部分不执行浮动)。

“执行差别电价后,企业的用电成本几乎要增加一倍。”晋江一石材企业的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中小石材企业平均1个月用电量约5000千瓦时来计算,每个月的用电成本要增加3000元左右。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