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者 说
特殊时期特殊公司 未来考虑国有化
交警支队长谢永强:大可不必操心,保证钱不会流失。一旦流失,首先是我失职。
就停车管理公司的一系列问题,日前,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也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谢永强坦陈,停车管理公司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保证不会让国有资产流失。
谈肇始:“如果市政府的会议纪要里没有这句话,我也不会管的”
谢永强说,这个停车收费管理本来不归他管,政府把这个任务交给他,他才想出这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包括卡口、手持终端、建立管理平台等。他所有的管理创新,为的就是保证钱不会流失,不为个人。
比如,在招投标问题上,他说,原来曾设定了一个特殊条件,就是招投标后,公司月初交钱,每个车位每天收取7元,但结果没人来报名;再说,如果不定这个框框,变成钱收去后就说是亏本,钱照样会流失。此外,这个钱是要接受财政、审计监管的,“如果市政府的会议纪要里没有这句话,我也不会管的”。
“我不愿意接过来管,要管2005年就管了。为什么到现在才管?就是因为之前的两个管理公司没有管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了好几百万元。”谢永强说,因为考虑到行政单位不能组建公司,也不是出资的主体,所以只能想到一个办法,就是以个人的名义成立一个公司,再由交警支队来监管。只能说,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会过渡,未来会考虑“把它变成国有化的企业”。
陈益铭能否代表这个公司说话?谢永强说,他主要是履行法人代表的职责。“要看他说什么,如果说过头就不能算数。比如,他只能对收费标准提建议。我也有个人建议,还是那句话,路面停车费要高收费,不然谁都会想占用停车位。”
谈监管:“哪怕是私人公司,钱也不能放在自己口袋里”
谢永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一直反复强调会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因为目前停车场(点)采用的是科技手段收取停车费,每一笔停车费电脑里都有体现,钱跑不掉。每天的钱都缴到银行去。
他说,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8年制订的,现在还未修改。交警支队成立的监管队,主要是履行监管职责,监管“按位停放”,监管“公司运作”,就是资金不能流失,保证一定要掌控在国库里。“大可不必操心,保证钱不会流失。一旦流失,首先是我失职。哪怕是私人公司,钱也不能放在自己口袋里。”
监管该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泉州市交警支队林警官也表示,他们只负责监管,具体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公司就是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在做事。
两部门 说
财务制度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管
财政局有关人士:必须制订一套财务制度,报送财政局备案,再由财政局进行财务监督,审计部门主要负责查账
泉州市财政局有关人士介绍,停车管理公司必须制订一套财务制度,报送财政局备案,再由财政局进行财务监督,审计部门主要负责查帐,因为这些临时停车位都属于公共资源。
该人士说,按照法律法规,行政单位是不能组建公司的,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组建停车管理公司,是市政府的决定,这个比较特殊。但是,虽然公司的性质属私营企业,但其财务制度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管。
正进行成本审核 收费标准将调整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要不要开听证会,按照规定可以举行听证会,也可以不举行,但会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了解到,目前,物价局正在进行成本审核,将对市区所有停车场(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调整不仅仅针对交警监管的临时停车位,还包括市区其他场地的停车位。就交警监管的临时停车位来说,都是由交警部门的人来进行协调的。物价部门也在考虑临时停车位的封底情况,包括封闭式停车点夜间停车免费等情况都在考虑范围内。
待成本审核后,就会对标准进行调整,至于要不要开听证会,该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可以举行听证会,也可以不举行,但他们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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