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小孩脸 女研究生当众被殴”追踪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4日讯(记者 华健) 昨日下午3时,女研究生小李向石狮永辉超市正式辞工,并领到了890元工资。对小李被顾客殴打一事,石狮永辉超市一负责人表示,超市方“会给小李一个满意的说法”,但未透露具体内容。对此,小李表示,如果超市方不给个说法,她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喜欢小孩,小李在石狮永辉超市做暑期工时,不经意间摸了一名顾客小孩的脸,之后遭一中年妇女殴打长达4分钟。超市方不但没有报警,还让小李给打人妇女当众道歉。此事见报后,网友们纷纷谴责打人妇女,并对超市方的做法表示“寒心”。
昨日上午,小李与本报记者取得联系,表示想向石狮永辉超市提出辞职。当日下午,她来到超市办理辞职手续,并领取打工24天的工资890元。
在电话中,石狮永辉超市的方店长表示,对小李的遭遇,超市方会给个最终的说法,包括一些补偿在内的具体做法,“但此事还要向超市总部汇报,不方便透露详情”。
记者从石狮凤里派出所获悉,目前另一方当事人也没有出现,警方将继续查找这名打人妇女。
小李说,她“对超市未在第一时间报警,冷漠对待员工的做法”表示寒心,“石狮是一个用工大市,希望这件事也对其他企业有警示作用,要善待员工”。同时,她表示将会向永辉超市讨个说法,如果超市方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将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听说小李辞工的消息,石狮蓝堡国际投资公司一负责人表示,在看到报道后,他们对小李的遭遇感到不平,愿意将小李接到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助这名女孩完成最后的打工生活。
昨日下午,针对小李欲运用法律替自己维权一事,记者咨询了石狮博广律师事务所的解晓非律师。他表示,此案件属民事纠纷,员工在超市上班,超市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员工人身、名誉的合法权益,“如果未做到,超市方有过错,应负一定的责任”。
□女孩心声
忘不了孩子清澈的眼睛
昨日,女研究生小李向本报寄了一份信,想谈谈自己对此次被打事件的看法。在文中,小李写道:
“2011年8月10日这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场噩梦一般的回忆,时刻在我脑海浮现。莫名其妙遭受这样的欺辱和不公正的待遇,却只能默默承受。我真希望这只是梦,一场噩梦,梦醒,一切都忘记”。
“我以为亲近小孩子,哄哄他们开心,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我错了。这个举动,带来的却是家长的呵斥、谩骂和殴打。我无法忘记那位妈妈怀里的小孩,他用那么清澈的眼睛望着我的样子,让我心生怜爱。何曾想,这个不经意的举动,却成了我被殴打凌辱的缘由”。
“我想,当这个襁褓中的小孩长大以后,知道他家人这样的举动,他会作何感想呢?那个时候,我还能再看到他那清澈的眼睛吗?”
“感谢市民和网友对此事的关注,我也希望可以找到对方当事人,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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