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事业单位 高级专家延期退休不超过5年
早报讯 (记者张文璟 实习生林婷瑜)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公务员局获悉,泉州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有关方案已出台。
方案规定,凡未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延期退休的,必须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延期退休,延期退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适合工作岗位要求;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或属本行业、本系统紧缺急需的业务技术骨干,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带头人。
办理延期退休手续,由所在单位征得本人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行政主管部门在延期退休对象到达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市公务员局提出书面申请。延退对象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先行办理免职手续。市公务员局审核并报省公务员局核准。延期退休年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如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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