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 工资聘期可协商签订
qz.fjsen.com 2011-08-19 08:12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李凯龙)记者从市公务员局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我市将在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中各选取一个作为试点。

据了解,聘任制公务员指的是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的公务员。

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聘任的对象主要为一些高级人才、高学历人才、专家,参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或进行指导,聘期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也可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期限,如一个项目周期等。

聘任制公务员属于编制内,但其工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单位签订合同。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