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纲要 公务员招考 残疾人应优先
今后,福建省各地在招录公务员时,只要有合适的岗位,将优先录用残疾人。省政府日前印发《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残疾人就业要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公共服务项目和就业督导工作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需带头安置残疾人,相关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将纳入文明单位考评指标。不仅如此,各地新招录公务员根据招录岗位设置需求,对于合适岗位,优先招收残疾人大学生;事业单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可单独考录残疾人大学生。
福建省还计划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并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及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在福建省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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