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经贸中小〔2011〕396号
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1年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
工业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贸(经济、经发、科经)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09〕36号)精神,大力实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工程,按照《泉州市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泉财企〔2010〕258号)的要求,现将做好2011年我市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成长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鼓励成长型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快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推动成长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对年度新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其中购买设备或技术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1年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兴战略性产业或税收增长超过30%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企业应填报《泉州市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资金申请表(技术改造项目)》,提交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和当年纳税证明或企业完税税票复印件、企业购置设备及技术税务发票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还息凭证和银行信用报告,以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
1、鼓励各级经贸部门组织开展各种管理咨询洽谈会、咨询机构推介会、管理咨询对接会和进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等送“管理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效益。对组织30家以上(含30家)成长型企业参加的管理咨询诊断、洽谈会(推介会、对接会)等活动的,在专项资金内给予补助。
2、鼓励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辅导力度。对年度完成5个以上(含5个)成长型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的咨询机构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各级经贸部门组织开展的管理咨询洽谈会、咨询机构推介会、管理咨询对接会和进企业咨询诊断等,由主办单位于活动举办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报告、工作方案、经费预算,参加活动的咨询机构和成长型企业名单。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由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填报《泉州市扶持规模以下成长型工业企业资金申请表(管理咨询项目)》,5个以上的成长型企业管理咨询辅导合同、发票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项目诊断报告、项目结案报告、客户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