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晋江经济报9月24日讯(记者 陈青松) 昨天上午,记者从晋江市城北改建项目指挥部获悉,备受被征迁群众关注的《晋江市城北近期改造建设项目桥南片区现房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向社会公布。
安置现房有几套?分布在哪里?什么样的被征迁户符合现房安置条件?针对被征迁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专访城北项目指挥部过渡拆除组负责人李友加(以下简称李)。
记:这次安置现房有几套?分布在哪里?
李:现房安置房源是城北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回购的,位于泉州大桥南片区三个安置小区,共140套,其中江夏丽景69套,海丝景城43套,锦洲瑞苑28套。现房户型结构多样,有两房一厅、三房一厅、四房两厅等,面积从85平方米至161平方米不等,基本能满足被征迁户的不同需求。
记:被征迁群众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选取现房?
李:现房安置对象仅限于在规定动迁期限正式开始之前(提前批)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被征收人,不包括祖厝、宫、庙、老人会、社区(村委会)办公场所等公产及分家析产的。
记:现房安置有什么原则?
李:主要是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是认定原则。现房安置以每个产权人为单位,每个产权人只能选择一套现房安置,如被征收人属一户多幢的,只能选择一套现房安置,且需所有被征收房屋签订协议并腾空(属祖厝部分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签约除外,但必须由所在动迁组出具证明方可申请)。
其次是等面积安置原则。被征收人经认定的可安置面积(含照顾购买面积)必须最接近(可安置面积少于拟选择的现房安置面积的最多不得超过5平方米)或大于等于拟选择的现房安置面积。
再次是选房原则。符合现房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在签定协议的同时提出现房安置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待被征收人抽取提前批期房选房顺序号后,由指挥部另行组织抽取现房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直至现房房源选完为止。(具体选房组织办法另行制定)
最后是结算原则。其中,选房面积扣减方式,实行现房安置的,应先从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面积中扣减;产权调换面积不足扣减的,再从照顾购买面积中扣减。
记:现房安置还有什么注意事项?
李:需要明确的是,被征收人在签订《现房安置协议书》后,现房安置面积部分的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7元/平方米·月计算,一次性发放3个月,剩余产权调换面积按规定发放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现房安置面积部分的搬迁补助费按4元/m2计算两次。此外,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的,不再提供临时过渡周转房。
记:符合条件的被征迁户要经过几个程序,选到现房以后,才能领取现房钥匙?
李:要经过提交申请、抽取选房号、现场看房、组织选房、档案移交、财务结算、通知交房和房屋交接七个流程。其中,被征收人完成协议签订同时向动迁小组提出现房安置申请,填写《现房安置申请表》,并经征迁工作组组长审核后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后及在提前批选房顺序号抽取结束后,凭身份证、《抽取现房顺序号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抽取《现房选房顺序号》。
记:选房过程,如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李:在选房过程中,过渡拆除组负责将现房安置申请名单、选房顺序、选房结果等相关材料及时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指挥部通过晋江经济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95—85935057,欢迎群众就动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及不按《实施办法》办理进行举报。接到线索后,监督组将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