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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船停泊点管理条例》增闽台海上经贸联系
qz.fjsen.com 2011-10-20 07:59  李琳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20日讯(记者 李琳毅) 从9月26日开始,福建省人大对已实施17年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获知这一消息后,在石台商颇为关注,他们希望,新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并且新的条例能为台湾居民从停泊点出入境提供便利,同时为在石狮创业的台商带来更多的便利。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为祖国大陆唯一一部关于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规范停泊点管理、便利台湾居民往来大陆、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福建先后在沿海地区设立了35个台湾船舶停泊点,其中就包括石狮梅林码头停靠点。梅林码头台轮停泊点于2006年9月13日正式启用,近年来,梅林台轮停泊点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对台小额贸易的快速增长。统计表明,2009年梅林台轮停泊点停靠台湾渔船552艘次、接待台胞1155人次、对台贸易额1835万美元;2010年停靠台湾渔船585艘次、接待台胞1609人次、对台贸易额2322万美元,分别比增5.9%、39.3%、26.5%。

据相关人士透露,在提交审议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对来靠的台湾船舶新增诸多便利。草案规定,鼓励和支持停泊点开展对台小额贸易,在对台小额贸易点设立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享受福建推进流通现代化和对台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从对台小额贸易点进口的台湾农产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实行关税优惠和检验检疫便利措施。在对台小额贸易点进口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参照大陆自捕渔船的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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