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22日讯(记者 曾小琴) 泉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收费等,将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昨日,泉州市住建局、市政府纠风办,联合出台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探索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今后泉州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安排和供应、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建设工程质量、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收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的相应职责,作了明确分工。
健全公示机制
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泉州将建保障性安居住房28627套,新增租赁补贴600户。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房源、申请条件、分配制度等,都是广大市民关注焦点。
泉州将健全保障房分配使用公示机制,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介,公开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市本级、各县(市、区),应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源供应及申请、审核、公示、分配使用等具体信息并及时对外公开,形成高效便民的公示平台和机制。
对已竣工保障房配租配售情况,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进一步落实“预配租”制度,加快保障房分配进程,避免已竣工保障房闲置。
分工明确
10部门齐力监管
保障性住房的监管,涉及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0个部门的联动监督。各部门的职责,已有明确的分工。
泉州市住建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目标任务情况、配租配售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泉州市国土部门,主要开展保障性住房的用地落实情况和用地专项专用监督。
而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和政府资金专项专用情况,则由泉州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及时纠正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行为。泉州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保障性住房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若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分配房屋中,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由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坚决查处;对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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