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毒村支书家中报警陷害”追踪 一审获刑2年半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22日讯(记者 林小明) 为帮朋友报复晋江某村村支书,他提出“藏毒陷害”的坏点子,还帮忙买来毒品,再偷偷潜入村支书家中藏毒。好在,经过警方调查,他们的阴谋被戳穿。日前,晋江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诬告陷害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2年半。
蔡某是晋江某村村支部书记,与人合伙承包石窟。同村的蔡天某(在逃,另案处理)也经营一个石窟,但因无证经营多次被查封。付某跟蔡天某私交不错,还承接蔡天某矿上的石头运输。去年9月,蔡天某请付某喝酒,说起石窟被查封一事,怀疑是蔡某搞鬼,问付某有什么办法对付蔡某,付某便提出“藏毒陷害”的坏点子。蔡天某也承诺,如果付某帮他搞定这事,今后石窟的石头运输业务全部交给付某。
此后,由蔡天某出资7000元,付某分10多次从多个娱乐场所购买11.4克冰毒和5.9克海洛因。去年11月,付某偷偷来到蔡某家中,将毒品放入二楼卫生间的马桶内。几天后,蔡天某打电话报警,付某还帮忙做了伪证。警方随后在蔡某家中搜出毒品,于是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蔡某刑拘。不过,警方在随后调查中发现,此案疑点重重,并最终查实,这是一起冤案。今年4月13日,警方在江苏抓获付某(本报8月28日A2版报道)。
法院认为,付某故意捏造他人贩卖毒品的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本案中,付某与同案人预谋后,由付某购买毒品,并将毒品放置在被害人住所,在同案人举报被害人后,又前往公安机关作伪证,故辩护人提出的,付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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