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骗子冒充法官 轻而易举骗走4位市民40多万元
qz.fjsen.com 2011-11-02 09:5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4个人被骗40多万元

记者采访中获悉,在今年5月25日和5月26日,油城分局就接到包括孙女士在内的四人的报警。他们共被骗走了40多万元,骗子手法如出一辙。受害者蒲阿婆被骗走最多,她的15.5万元的退休补贴,全落入骗子的口袋。

揭秘:骗子用虚拟号码

警方经过侦查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众多,分工明确。

张某辉和小马(均另案处理)都是台湾人,两人常住大陆。今年3月份,两人相遇,当即约定一起合作搞电话诈骗活动。张某辉负责向小马提供银行账户,将诈骗所得款项进行取款及转账。张某辉随后与卖卡的刘某(另案处理)联系,让刘某在网上向他人购买银行卡并且快递给张某辉。

从4月开始,刘某就伙同漳州人连某通过QQ向他人收购各类银行卡,经快递送到厦门的指定地点,由曹某(另案处理)及安溪人苏某英等负责接收。接到卡后,连某就在网上进行操作,开通网银,再将卡号及密码出售并告知张某辉,银行卡依旧由刘某等人持有。张某辉再将卡号及密码告知小马。

小马等人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与受害者取得联系,以受害者有案件被告上法庭,要冻结账户为由,骗受害者卡内的钱转入他们指定的账户。若受害者不信,拨打114查询,因小马等提供的号码是虚拟的,可冒充法院办公电话,故114也难以识别。

小马在骗到受害人的钱后,就打电话通知张某辉去取钱,张某辉便通知刘某持卡取款。刘某、连某、曹某等人就带上银行卡到不同地方的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刘某将取得的钱款的3%留给自己,给连某、曹某等每人钱款的1%。其余存到张某辉提供的银行账户,张某辉截留留下4%,其余的钱全部汇给小马。

进展:两帮凶被审查起诉

经过侦查,今年7月7日,张某辉、刘某、曹某在吉林省被抓获归案。7月13日,油城分局将连某及苏某英抓捕归案,而小马则负案在逃。

据悉,从今年4月份以来,连某、刘某等人在明知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参与开通网银、设置密码的银行卡至少300张,从中获利至少500元;在网上向他人收购信用卡至少57张。

苏某英明知刘某等人收购信用卡是用于违法的事情,十几次接收装有银行卡的快递邮包并转交给刘某,总数至少100张,从中获利1500元。

油城分局以连某涉嫌诈骗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苏某英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此案移交给泉港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醒: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几乎每天都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这些市民均称自己被告知有法院的传票,而实际上自己并没惹上官司。

“市民千万不要上当受骗。”有关人士介绍道。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