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与兄长起经济纠纷 安溪一少妇“被精神病”送医
qz.fjsen.com 2011-11-25 09:0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易某珍在做家务

本报讯 (记者 黄连茂 实习生 张月娇 文/图)“我怎么也没想到,因为经济纠纷,我哥哥竟然把我送到了医治精神病的医院,让我在里面过了一个痛苦不堪的春节!”说到那段惨痛经历, 安溪县魁斗镇31岁的易某珍眼眶就红了,她于今年1月31日晚8时许被送入安溪县第三医院,直到3月28日才出院。昨日,她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情况后,记者来到安溪县,就她反映的问题采访了相关当事人。由于各方说法不一,事件的前前后后存在诸多争议。

争议一 入院前她是否行为异常?

事情还得从今年1月31日说起。易某珍说,由于与大哥之间有债务纠纷,双方的关系闹得很僵,甚至二哥、二嫂和母亲都对她有意见。事发当天傍晚7时许,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她在路边等大哥,准备讨债。“我这是正常的讨债行为,由于哥哥经常躲着我,我有时候只能半夜上门,或者在路口等他。”她说,也许就是这样的行为,让他们找到了借口,把她送到安溪县第三医院。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易某珍的哥哥家,但当时只有其二嫂吴某在家。她说,易某珍经常在凌晨三四点的时候用木棍敲楼下的大门。事发当天,易某珍在家门前的陡坡上等大哥,在路中央拦住车头,还把吴某丈夫的摩托车往家门前的陡坡推。

安溪县第三医院党支部书记汪健康也说,易某珍的行为异常,“问问她周围的邻居就知道”。易某珍的邻居刘先生说,认识易某珍已经七八年了,“我认为她不像精神病人,很正常”。黄先生就住在她对门,虽然和易某珍交往不多,但没有听说过关于她精神异常或行为异常的什么传闻。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