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鲟没受伤
被送到外海放生
经渔业专家鉴定,这条“怪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这条中华鲟是一条放养的科研用鱼,背部插有放流标志,上面有编号和放流单位的电话号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队长郭伟俊介绍,他们拨打了放流标志上面的电话,电话通了但没人接。经推断,放流单位可能是湖北的某个渔业部门或科研单位。
经测量,这条中华鲟身长约1.5米,鱼头宽约20厘米,体重约40斤,是一条成年中华鲟,健康状况良好。昨日上午10点,经渔业专家检查,这条中华鲟的内脏器官均无损伤。为提高它的成活率,以免造成二次被捕,渔业、边防官兵用渔民的船将其护送到外海放生。
“中华鲟是濒危动物,误捕了应该自觉将其放生。”郭伟俊队长表示,在崇武海边发现中华鲟是极其偶然的事情。现在渔民对珍稀鱼类的保护意识很强,误捕到一些国家保护的鱼类,都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记者从渔民口中了解到,去年年底,渔民们曾在相同海域误捕一条5公斤左右的中华鲟,同样由渔业部门将其放生,误捕到该中华鲟的渔民还得到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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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恐龙时就有中华鲟
1983年开始放流,以保护中华鲟繁衍
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是鱼类的共同祖先——古棘鱼的后裔,距今有1.4亿年的历史,和恐龙生活在同一时期。
中华鲟是一种大型的溯河洄游性鱼类,是我国特有的古老珍稀鱼类,世界现存鱼类中最原始的种类之一,远在公元前1000多年的周代,就把中华鲟称为王鲔鱼。中华鲟分布于我国长江流域,可谓“活化石”。
中华鲟是淡水鱼,但并不是完全生活在淡水中。中华鲟产卵地在长江的上游地区,卵孵化后幼鱼沿着长江慢慢向大海迁徙,到海中长到成年后,每年继续回游到出生地繁殖,繁殖完后成鱼又回到海洋中。
在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修建前,中华鲟的产卵场位于长江上游干流和金沙江的下段。由于葛洲坝枢纽的阻隔,中华鲟在紧接葛洲坝下的宜昌长航船厂至万寿桥附近约7公里江段上,形成了新的产卵场。为了补偿葛洲坝工程对中华鲟的不利影响,成立了宜昌中华鲟研究所,从1983年起每年向长江放流人工繁殖的幼鲟。据统计,1983—1998年,共增殖放流各种规格中华鲟苗近600万尾。
我国自1983年起全面禁止对中华鲟的捕捞,并严格限制科研用鱼;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中华鲟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名录,严格实行全江禁捕,从而保护亲鲟和幼鲟洄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