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涉嫌强奸致安溪两少女跳崖 他回乡自首
五年前两名少女就是从这里跳下(潘登/摄)
□早报记者 陈祥木 陈彦琳文/图
2006年,安溪三名少女被六名年轻男子诱拐至偏僻路段实施强奸,后两名少女为保贞节跳崖,其中一名少女身亡。这起案件在当时曾引起广泛关注,12月2日,此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财在逃亡五年半后,向安溪警方投案自首,至此涉案6人全部归案。
诱拐少女实施强奸 少女为保贞节跳崖
2006年4月1日晚9点许,安溪人苏某山、吴某生伙同王某财、王某明、苏某强、杨某兴六人经预谋强奸后,由苏某山联系同村女孩小燕(化名)、小菁(化名)及文坪村的小美(化名)以到安溪蓝田游玩为借口,邀请她们同往,并分乘三轮摩托车将三人载到蓝田水电站公路的苦坑路段。
随后,苏某山等两两组合,各自抓住一名少女,想要实施强奸。其间,小燕和小菁挣脱拦车呼救,小菁即被苏某强抓回,小燕拉住汽车继续求救,苏某山放开小美,伙同王江财等人强行将小燕抓回并进行殴打,苏某强也赶过来一起威逼汽车开走。随后,王某财殴打并强奸小燕,苏某山及苏某强等人返回追赶小菁和小美,致使两人相继跳下400高的山崖。小菁当晚被找到,受了轻伤。次日,小美的尸体被找到。
案发后,涉案6人被检察院批捕。2006年4月13日,安溪警方根据获得的线索,顺利地在泉州一工业区内将吴某生抓获。4月18日,逃窜到江西鹰潭市的苏某山也落入法网。经审理,苏某山因涉嫌强奸致人死亡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吴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8月,嫌疑人杨某兴落网,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8年6月,苏某强在安溪被警方抓获,因案发时年龄未满1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年9月23日,王某明在家人的陪伴下,从广东回到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已被检方公诉。
- 2011-12-07巴黎禁在卢浮宫等地乞讨 以色列前总统强奸入狱
- 2011-12-07以色列前总统犯强奸罪将入狱 曾被称"干净先生"
- 2011-12-05日防卫相称不知美军强奸冲绳少女 野田拒绝解雇
- 2011-12-05卖淫女遭强奸牵出风月美容店 熟客中竟有小男孩
- 2011-12-04学做布料生意遇错人 女大学生晋江险遭强奸
- 2011-12-02设掉钱捡钱骗局强奸5名打工妹 5人团伙终落网
- 2011-12-02“强奸”一夜变“嫖宿”的司法反思
- 2011-12-01心怀不轨谎称介绍工作 一男子龙眼树下强奸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