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系列措施稳定价格 学生食堂"零租赁"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8日讯(记者 华健 通讯员 唐雪峰)年底前,石狮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挑选条件成熟的超市设立平价销售区,并依托各镇(办)设立直供平价销售点。平价销售品种的价格低于同品种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价差补贴标准由石狮市政府根据情况确定,从财政中支出。昨日石狮市政府发布消息,日前提出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稳定主要食品价格,以保障市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据悉,措施还包括:中心农贸市场及邻边农贸市场的摊位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先行降低10%以上;对石狮市其他主要农贸市场的高额经营权承包费,原则上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以上;在每个农贸市场设立农民“自产自销区”,切实减少流通环节。
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食品价格的监测工作,将对新华都、捷龙、永辉、沃尔玛四家超市及大仑、湖东、洋下、中心农贸四处市场建立副食品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制度。
此外,对市场粮食、蔬菜价格上涨过快,也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据石狮市经济局李局长介绍,因此前市场物价稍高和为了维持即将到来的“两节”期间平稳物价,石狮出台一系列措施稳定食品价格,让广大市民能够从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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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出台13项措施稳定当前食品价格
每日投百头低价猪 学生食堂“零租赁”
早报讯 (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唐雪峰)高校、中学学生食堂“零租赁”,每日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的价格投放100头鲜猪肉……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稳定石狮市食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石狮市出台了13项措施。
当鲜猪肉(精瘦肉、肋条肉)、活鸡、鸡蛋零售价格月环比平均涨幅超过10%,蔬菜零售价格月环比平均涨幅超过20%时,石狮将组织“菜篮子”基地增加产量,加大力度组织货源,增加上市投放量,保证市场果蔬、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供应,其中,石狮市食品公司每日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的价格投放100头鲜猪肉。
当石狮市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8%(含8%)时,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当月临时食品价格补贴每人10元;当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10%(含10%)但不超过13%时,发放当月临时食品价格补贴每人20元;当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13%(含13%)但不超过16%时,发放当月临时食品价格补贴每人30元;当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涨幅超过16%(含16%)时,发放当月临时食品价格补贴每人40元。
进一步落实高校(含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学生食堂“零租赁”,保持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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