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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业主先后被盗物业一赔一拒 律师:看合同约定

qz.fjsen.com 2011-12-11 11:16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同一个小区内,一位业主摩托车被偷,物业赔了2000元。数月后,另一业主阿阳(化名)家被洗劫一空,损失好几万元,物业则拒绝赔偿。阿阳对此很是不满,凭什么待遇不同!

阿阳在某小区12楼买了一套房子,一年要交2000多元的物业管理费。前不久的一天下午4点多,3个小偷进入他家,撬开保险柜,拿走了现金、项链,总价值6万余元。因为一家人外出,家里遭贼的事直到四天后才被发现。他当即报警,派出所介入调查,但一直都没有结果。

阿阳向小区物业索赔,被物业拒绝了。不久前,同一小区内一业主的摩托车丢失了,物业赔了2000元。阿阳问物业,为什么赔给别人却不赔他?物业却推说没有这回事。那到底业主被盗,物业该当何责?

赖忠惠: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依据其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来确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阿阳可仔细查阅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如果物业有管理失职的地方,阿阳可协商或起诉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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