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小孕妇犯网瘾 泉州市区内找店家假应聘真偷钱

qz.fjsen.com 2011-12-13 07:37  彭建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13日讯(记者 彭建文 通讯员 谢彬彬)

时间:前晚9时许

地点:泉州市区东街一网吧

辖区:泉州市公安局

挺着6个月大的肚子,借应聘找机会偷窃钱财。这个来自永春的23岁女子阿秀(化名),从11月15日到12月10日,先后偷了4家店。前晚9时许,在泉州市区东街一家网吧,她被泉州市公安局街(路)面犯罪侦查大队拎了出来。

报警记录显示:11月15日,钟楼一家饮料店被偷1300元;没过两天,新门街一家网吧被偷850元;12月2日,东街一家果饮店被偷550元;12月10日,南俊路一家奶茶店被偷1220元。

女子自称阿秀,永春锦斗人。长发染成黄色,脚穿一双咖啡色的雪地靴,头发遮掩了整张脸,低着头回答民警的讯问。她供认,最近没钱上网,就瞄上了一些小店的吧台服务员岗位。这些小店不需要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应聘很简单,趁人不备把钱偷到手后,就可以直接找借口开溜。在东街一家果饮店,她还偷了店老板孙小姐的钱包,盗用钱包里孙小姐的身份证,又去南俊路应聘。

阿秀说,孩子是前男友的,但找不到他,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怀孕了,要好好保护胎儿,通宵上网辐射很强的。”听记者这么一说,阿秀只浅浅地回了一句“我就是喜欢上网,顾不了那么多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