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工抢脚手架被围殴 原是老乡误以为打人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12月14日讯(记者 彭建文)
昨日傍晚6时 鲤城崇福路
鲤城开元派出所民警吴剑雄
“我被打了,跟他们要钱要了两个小时,都不给,还是你们来处理吧”,傍晚6时,吴剑雄刚叫完餐,接到一个自称要不到赔偿的求助电话,对方报警时,电话里还满是争吵声。
事发崇福路的一个建筑工地。
记者随民警赶去,报警男子一骨碌从地上站起来,指着身边的几个男女,大声说:“就是他们,打人还不赔钱。”
他姓夏,贵州人,和身边几个男女都是这个工地的工人,只是不同班组。他指着一名中年女子说,26天前,他向她借脚手架,她不借,两人就开始抢脚手架。
可奇怪的是,正在争抢中,她的七八个老乡就冲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对他拳打脚踢,他给记者粗算了下:至少挨了7拳8脚。
“这里有医疗费用清单,我还要营养费和误工费,赔我1万元。”夏先生说。
“赔是要赔,但要这么多,这是敲诈”,中年女子姓谭,重庆人。她说,当时她自己也要用脚手架才没借,但夏先生却不管,上来硬抢。
那为啥挨了打呢?“我们以为他一个男的打女的,才过来帮忙的”,旁边几名男子是谭女士的老乡,他们忙解释。原来打人是个误会。
“打人犯法,你们打人肯定不对。”吴剑雄说,赔多少可以协商,但打人错了,这是原则问题。
“我们愿意赔,但也要合理。”听民警这么一说,谭女士这一方抢着说。
怎么赔?吴剑雄问夏先生,夏先生想了一分钟,说,民警你公道。吴剑雄一算,说4600元吧。双方想了想,都同意了。
民警有话:同一个工地,都在一起打工,连吵架的方言都是一样的,算是老乡了。出门在外,老乡不该因这点小事你死我活,而是要相互帮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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