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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10个月近20家单位违规挖路37起 开挖应公示

qz.fjsen.com 2011-12-29 06:43  陈丽娟 黄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管理处没有执法权 制止效果有限

该负责人介绍,这些违规开挖中,每月都要发生几起,几乎都是埋设检查井或管道的。按照要求,对道路进行开挖,需到公用部门审批,但大部分开挖均没经过审批,有的则是超出许可范围。

对于这些违规行为,他们也很无奈。由于市政工程管理处没有执法权,只能在每次发现后前往制止,效果有限。对于违规行为,每次他们都会报给泉州市行政执法局,由该局负责督促整改,并恢复路面。

而在执行的过程中,市政工程管理处发现,部分路面并没及时得到修复,只能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自行修复;已进行修复的,也是按较低的标准修复,容易造成二次破坏。目前,此前发现的37起违规开挖,除了安吉路外,其余已全部修补完成。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随意开挖现象让他们很无奈,除了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

委员声音

同是政府部门 执法也一定要严

泉州市政协委员陈笃恒介绍,道路被反复开挖一事,早在5年前就有多位委员提及,但至今仍很难解决。除了道路改造完被管线单位随意开挖的现象外,他发现,许多道路施工并没有统一的时间。以新华路为例,此前,新华路才刚完成排水沟改造,旁边的小路就开始挖,再次对市民造成影响。

陈笃恒说,本来道路改造是件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但如今多部门“自扫门前雪”,没有以人为本,造成民怨现象。他建议,要成立统一的部门,统筹道路的开挖。

比如,一条道路要进行改造,必须进行公示,在公示的同时,如果其他部门也要进行相应的施工,可一并参与这个计划。如果错过公示的时间,就要要求其他部门短时间内不允许再开挖该道路。这样从源头上抓好管理,可有效避免这种现象。

陈笃恒同时指出,抓好管理还不够,执法部门一定要严惩,不能因都是政府部门而可以商量、可以讲情面,必须严格执法,才能进一步督促这一问题。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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