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提供农民工廉租房鼓励城乡适度交流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目前城市廉租房建设,主要针对城市低保人群,公租房主要针对新就业的公务人员。大批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靠自己租房,或在城乡接合部搭建棚屋栖身。
因此,省政协委员潘亮建议,把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纳入全省各设区市的整个保障房建设体系中通盘考虑,以他们的社保卡、纳税地作为基本身份确认,而不应该再以农民工来定义他们的社会保障。
对临时务工和相对长期居住就业都有所侧重,同时为家属随居、子女就学、因病就医等提供一揽子保障性、服务性配套举措,使他们安心、放心务工。同时缓解留守儿童、空壳村等社会性问题。
同时,允许农民在离乡前,将其农村承包地进行按年度转包,农村住房作财产抵押贷款,使其进城谋业前有部分启动基本金,可以从事小额经营,不至于身无分文,只能从事最低端劳务工作。
对城里人愿意到农村从事小型农业或技能型服务开发的,应创造条件,予以鼓励,实现城乡适度交流,减少空壳村、老少村现象。创造条件,动员部分城市经济富裕的闲暇人群,到乡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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