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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学校结对 中高级教师评聘支教列为准入条件

qz.fjsen.com 2012-01-16 10:12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曾聪虹 陈玉珍)从今年起,城乡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将全面结对帮扶共建,城乡教师对口交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出台的有关方案,赴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支)教经历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必备条件。城镇中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城市、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中学任(支)教1年(含1年),或者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城镇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城市、县镇以外小学任(支)教1年(含1年),或者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指中学高级教师、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应有2年以上任(支)教经历。

由各地教育部门统筹规划安排农村中心小学与周边小学,制定教师轮岗互派方案,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与城镇周边的农村学校,城区优质学校与周边的薄弱学校建立相应捆绑关系,市直属中小学每学年派出支教教师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5%。在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的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根据农村学校教学用人的实际情况,选派教育教学能力比较强的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分批到城镇学校交流。

按规定,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其任教时间可计为担任班主任年限,按满教学工作量计算。支教教师在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特级教师、“小中高”评定等方面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列为学校后备干部或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人员其支教工作的实绩作为提拔任用或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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