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落实"二次创业"分工 两年内轮训全体公务员
【关键词】
行政审批改革
凡是省级授予泉州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明确规定或涉及环境保护、重要资源配置的项目须由设区市行使的外,原则上下放县(市、区)行使,县(市、区)依法可以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原则上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窗口即办件比率提高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简化企业用地和项目审批程序,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企业用地报批和项目落地速度。(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强化电子监察,对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审批岗位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控,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关键词】
放宽市场准入
各主管部门要按照“非禁即许”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业准入限制,打破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业、体制壁垒。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并可以概括性用语表述其兼营范围。
支持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转型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只要经营者、住所(经营场所)、许可项目未发生变化的,原有许可文件仍可沿用,无须重新申请。试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关键词】
同等条件优先采购
各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中所用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在招标采购时,对泉州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招投标目录条件的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选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监察局、审计局)
【关键词】
畅通服务渠道
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建立“直通直达服务制度”,对有明确投诉意向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项目,在第一时间启动“一个项目、一位分管领导、一个跟踪服务小组”的“三个一”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推行“主办部门负责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回复,避免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扩大“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的覆盖范围,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配合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委、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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