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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与追较量 石狮警方破获21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qz.fjsen.com 2012-02-19 07:35  林春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较量之模糊的监控画面

案情:2011年10月12日凌晨5:00,子芳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到一名行人后逃离现场。行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遇害者朋友在现场雇摩的追赶肇事车,并两次将肇事车拦下,谁知肇事者见“甩”不掉追赶者,居然下车准备“打人”。在追赶者被吓得跑掉后,肇事者驾车逃离石狮。

由于没有目击者看清肇事者的车牌,加上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辆留下的碎片、刹车痕迹等,此案的破获难度可想而知。为尽快确定肇事车辆,民警一方面印发协查通知四处发布,同时通过走访事发路段附近居民、商铺,尽可能多地调取各个路段的监控视频资料。期间,民警获得一段案发时的视频资料,但由于像素低、灯光暗的缘故,视频画面十分模糊,肇事车看起来只是团“黑影”,根本无法看清车型、车牌、车身颜色等信息。

不过,民警并没有放弃,而是调出“物证特征基础信息库”,那是民警在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建立起来的一个数据库,汇集了各种车型、厂牌、型号、颜色、轮距、轴距、轮胎花纹、玻璃、汽车配件等数据技术资料。民警将肇事车的视频画面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细心比对,最终将车型确定为“尼桑风神”,并最终将已经因贩卖毒品而被关押在晋江看守所的肇事者郭某查获。

逃逸的代价

“2011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22起,这个数量在近年来算是比较多的。”市交管大队交管股负责人邱警官分析认为,交通肇事案增多的原因,与去年5月1日后醉驾入刑等刑罚有关,因为一些肇事司机事发前多有饮酒,担心自己醉驾被判刑,所以选择逃跑。这些选择“逃逸”的司机大都心存侥幸,自以为“没人看见”、“开的是套牌车”,警察就查不到了,而且跑了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殊不知这样反倒让自己付出了更高的“代价”。

邱警官给交通肇事者算了这样一笔“账”:首先,事故责任加重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其未逃逸的话,有可能只是承担部分责任;其次,对于肇事逃逸,除交强险外,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赔偿费将由肇事者自己承担,更要命的是,由于伤者得不到及时的救治,伤情可能加重甚至死亡,肇事司机可能因此而触犯刑法,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再次,对于肇事逃逸者,警方可依法吊销其驾驶证,甚至终身禁驾。

邱警官说,“有的肇事者因为担心醉驾被拘役,所以就逃逸了,但这样却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期最少也是一年,多的则是七年以上。对逃逸者,法院也都会依法从重判处。相比之下,对醉驾1至6个月的拘役处罚算是轻的,而逃逸却让刑期变成数年,这划算吗?”

■记者手记

能逃多久?

这些年,记者经常采写石狮交通方面的报道,目睹了许多家庭遭遇事故后的痛苦,以及陷入困难的家境,特别是许多年幼的孩子,在突然失去亲人后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孤苦伶仃……当然,没有人愿意发生交通事故。但在事故发生后,如果能及时救助伤者,承担自己的责任,完全可以将伤害程度降到最低,这不管是对于肇事者还是伤者,都是最好的结局。而如果选择逃逸,不仅将让自己付出更高的代价,而且也将不断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记者采访过的几个交通肇事逃逸后落网的人都表示,在逃逸期间,内心总是会感到不安,甚至听到警笛声都会害怕。

而事实上,随着交管部门对逃逸案件查处力度的加大、侦查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群众对“追逃”的支持,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破获率正逐年上升,近几年来,石狮交通肇事逃逸案近乎百分百的破获率便很能说明问题。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交通肇事逃逸,终究逃不出恢恢法网。

责任编辑:庄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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