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才"洼地" 泉州四类项目可获专项经费资助
本报讯 (记者 谢曦)人才是我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重要支撑。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打造人才“洼地”。记者近日从市委组织部获悉,2012年度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此项经费旨在加强对我市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资助项目分为学术交流及进修培训类、专著出版类、专题培养类和乡镇(街道)科技副职类等四大类。
申请人需填写《泉州市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连同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需承担费用情况的证明,报所在类别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直主管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按照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市委人才办。各地各单位申请资助项目可以一次性申报,也可以分成两次申报,市委人才办上半年受理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30日,下半年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28日。
学术交流及进修培训类项目
申请对象应是所在单位(行业)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岁以下。其中,赴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机构进修(不包括学历教育、mba、emba、总裁班以及政府资助的其他培训),时间应连续3个月以上,每人资助不多于2万元;赴国外进行专业培训、研修或者担任高级访问学者(不包括学历教育、mba、emba、总裁班以及政府资助的其他培训),时间应连续1个月以上,每人资助不多于3万元;参加国(境)外重要学术会议、交流研讨活动,每人资助不多于1万元;参加国(境)内重要学术会议、交流研讨活动,每人资助不多于5000元。本类项目主要资助计划开展的项目,已经完成的不再予以资助。
专著出版类项目
申请人应是所在单位(行业)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年龄在55岁以下,必须是第一作者,著作须具有较高学术、科研价值和较好社会效应。重点资助对全国、全省同行业热难点问题进行创新性研究的专著,能够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的专著,传承和创新泉州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的专著。资助额为每项2万元,已经出版的专著不再予以资助。
专题培养类项目
申请对象为各县级组织部门、市直单位,项目应由县级组织部门或市直单位主办,结合各地(单位)产业(行业)特点,选择某一类别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开展较高层次的专题培养。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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