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财税扶持措施 规模船企迎来政策春风
本报讯 (记者吕斯达)近日,记者从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获悉,市政府修订出台文件,为航运业发展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措施,重点鼓励发展万吨以上运输船舶和千箱以上集装箱运输船舶,鼓励船企增加运力规模发展,同时加大了配套的财政扶持和信贷支持力度。
大吨位船舶 每吨奖20元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鼓励发展大吨位船舶”,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新建船舶或购买船龄在10年以内(含10年)的外省(市)船舶,并在泉州市入户的,普通货运船舶、集装箱运输船舶在10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含10000吨),其他专业运输船舶(成品油、液化气船舶,冷藏船舶和化学品船舶)在5000吨以上,每载重吨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元。
“全市目前有万吨级船舶58艘”。据介绍,2011年,泉州拥有省际运营船舶218艘,总载重吨162.65万吨,其中集装箱船舶113艘,载重吨位83.17万吨,通过政策鼓励和财政扶持,逐步淘汰一批老旧船舶、小吨位船舶,船舶运力开始朝着低能耗、技术含量高、大型专业化方向发展。在业内人士看来,发展万吨以上运输船舶、千箱以上集装箱运输船舶和远洋运输船舶,可进一步提升泉州市航运业的竞争力。
开辟国际航线 奖励100万元
“今年计划新增船舶投资7亿元,新增船舶运力20万载重吨,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船企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文件要求,对航运企业总运力规模达10万载重吨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人民币;总运力规模达20万载重吨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人民币;总运力规模达30万载重吨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人民币。
此外,泉州市航运企业自主开辟以泉州港为出发港的国际航线并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每开辟一条国际航线奖励100万元。“在淘汰老旧船舶的同时,鼓励发展大吨位、低能耗、高技术含量的运输船舶,可以引导企业发展规模运输”,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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