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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去年专利申请达8000多件 量大但含金量偏低

qz.fjsen.com 2012-03-19 09:3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政策

“三驾马车”

拉动专利申请

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泉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奖励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给予奖励:给予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和省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相关的发明人和设计人适当的奖励。

援助:维权资金专款支付

2009年发布施行的《泉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管理办法》从泉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专款专用,援助泉州的知识产权维权者。凡是泉州市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均可依规定申请资助。

资助:前3年年费有人“买单”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泉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文件印刷费、维持费、审查费、登记印刷费、印花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内的年费等费用“买单”,而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后的专利申请费、登记印刷费、印花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内的年费也在资助范围之内。

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最高获15万元奖励

2011年《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写道:对在泉州市注册的企事业等单位和在泉州市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专利给予资助。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对获得国外(地区)专利授权的,每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分别奖励10000元、5000 元。

对于重大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专利信息应用推广等,则以立项的形式给予资金支持。

除了对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专利奖的专利权人进行奖励之外,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单位或者示范单位的,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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