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9岁白布男童身世堪伤 因聋哑被至亲弃至庙中

qz.fjsen.com 2012-04-07 09:23  彭建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被遗弃的智障儿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4月7日讯(记者 彭建文 文/图) 昨日下午3时,在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的慕西寺内,一名10岁的智障男孩被家人遗弃在此。香客翁先生发现后报警,目前男孩已被送到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翁先生看到这名男孩时,他正坐在地上,旁若无人地吃饼干,看上去傻傻的,旁边还有一包衣服鞋子。一开始,翁先生还以为是哪个香客的孩子,后来看见男孩在寺庙内走来走去,旁边并无大人。男孩背后的衣服上,还缝了一块白色布条。翁先生上前,发现上面写着“姓名锦明,二零零三年农历三月十八日,该男孩本人无能力抚养,望有好心人帮忙收养,万分感谢!”

“儿女连心肉,十指连心疼”,翁先生说,找不到这位男孩的家人,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报警。接警后,鲤城开元派出所民警,将男孩送到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经初步检查,孩子存在智障问题,很可能还是一个哑巴。记者尝试与这个男孩说话,发现他确实不会说话,对方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

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文说,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国家法律专门设立“遗弃罪”,犯该罪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

如何减少困难家庭暗中遗弃智障儿?林文说,政府在法律上打击黑心遗弃的同时,也应该对智障儿的医疗、抚养给予长期的医疗救助和生活补助,以便让困难家庭有条件、有能力承担起治疗、抚养义务,从而减少政府收留智障儿的数量和负担,减少街头遗弃悲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