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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让校车罚200 泉州将换320辆非专用校车

qz.fjsen.com 2012-04-11 09:56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历时4个多月的紧急部署、起草和论证,国务院日前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个校车安全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提倡就近入学,发展公共交通,保障农村需求,体现共同责任……条例立足我国国情,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矛盾和焦点问题,保障校车真正驶上“安全通道”。

根据条例,高中学生上下学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根据条例,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条例还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驶

非高速路

时速不得超60公里

校车是孩子们“移动的校舍”,控制好行驶的速度非常关键。为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条例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说,对校车时速的限制,根据道路交通不同状况区分了高速公路、一般道路和特殊道路的通行时速限制。这是科学合理的区分。

为了保证学生安全,特别是针对我国中西部地区道路的实际情况,条例要求,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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