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子行窃时弃摩托车 次日找民警要车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4月20日讯(记者 彭建文 通讯员 郭军格 康志福)“我来投案,把车还给我吧”,昨日上午,一男子走进开元派出所,向民警这么说。该男子是电焊工贺某,前天傍晚在崇福路一工地偷走10多个扣件,被门卫拦下后弃摩托车逃跑。
贺某是安徽人,29岁。接受讯问时,他承认自己贪小便宜,但丢了车出门不便,也被妻子大骂。办案民警介绍,贺某须接受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但鉴于他自首,警方对他处以行政拘留3日。
目前,摩托车已还给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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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主动自首只为要回“大绵羊”
□讲述人:开元派出所民警 郭军格
□记录者:早报记者 黄东阳
“我知道偷窃是不对的,愿意接受惩罚。可你们能不能帮我要回摩托车啊?那辆摩托车很新……”
19日上午,鲤城开元派出所内,一个长得又黑又瘦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他是来自首的。
这名男子叫贺某,安徽人,来泉州快6年了。贺某是名电焊工,近段时间,他在市区崇福路一处别墅工地干活。14日下午6点多,贺某干完活,从楼上下来时,发现工地已空无一人,只有堆满一地的建筑材料。他朝四周张望了一会儿,确定并无他人后,便在工地上找来一条麻袋,偷了24个单价7元的脚手架扣件。
谁知,躲在一旁的看守工地的老人发现了。老人拿起手机,大声呼叫,让承包工地的老板赶紧过来。贺某听到了老人的通话,担心老板会叫人殴打自己,顾不得带走赃物,赶紧跑出工地,就连自己骑来的一辆“大绵羊”摩托车也扔在工地。
之后的四五天,贺某一直躲在中山路附近某处工地内,因为没有摩托作为交通工具,出行很是不便。而每每想到自己那辆摩托车值5000元左右,他更是心疼得不得了,又不敢返回原先的工地去要车。无奈之下,贺某想到还是去派出所自首,希望警察能够帮忙要回摩托车。
自首时,贺某念念不忘自己的摩托车,苦苦哀求:“我知道偷窃是不对的,愿意接受惩罚。可你们能不能帮我要回摩托车啊?那辆摩托车很新,值四五千块钱。”
民警与该工地老板联系上后,老板陈某称:“摩托是贺某自己扔下的,他的事我就不追究了,快点把摩托骑回去,要不,我还得帮他保管。”如此一来,贺某终于要回自己的摩托。
贺某行为涉嫌盗窃他人财物,但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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