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晋江推进民企"二次创业" 每年拨3亿设创业引导金

qz.fjsen.com 2012-04-28 07:44  张清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施美美: 专注制造 做大做强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4月28日讯(记者 陈发沛)12年,从一个200人的小加工厂发展成拥有3000名员工、年产值达6亿元的龙头企业,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专业专注的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扬。昨日,该公司总经理施美美女士受邀为在场的企业家畅谈了企业发展经历,以及“二次创业”的构想和规划。

“与狼共舞”12年

互惠互利共同成长

大力亚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深沪镇科任村,目前拥有工人3000多名,是一家专业生产夹克、风衣等产品的服装企业,是七匹狼、特步、贵人鸟、德尔惠、喜得龙等本地品牌企业的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服装产品的设计及加工服务。

在成立之初,大力亚只是一个有着200名工人的小加工厂。2000年,其开始了与七匹狼合作的历程,12年来,大力亚与七匹狼相濡以沫,互惠互利,共同成长。如今的七匹狼已贵为中国男装领军品牌,大力亚年产值也达到6亿元,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共同进步。

“也许有人会问,大力亚只是一家贴牌服装厂,怎样能和七匹狼有十多年的精诚合作、互惠共赢?”施美美表示,关键在于制造型企业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主动提升,承接本地产能,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固守“根、本、魂”

制造型企业闯出大天地

“十多年走来,我们深切体会到,作为一家制造型企业,品质是我们的‘根’,是我们最重要的资本。”施美美表示。

施美美介绍说,十多年里,大力亚始终把七匹狼当成自己的品牌,无论在质量还是货期,大力亚都像重视自己生命一样重视与七匹狼的合作,每个环节都细致入微,追求完美。“七匹狼也从来没把我们当普通加工厂,而视我们为利益共同体,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施美美说。

那么,十几年过硬的品质如何保证?施美美谈到了“管理”,她认为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本”。

据介绍,为了与品牌企业接轨,大力亚在管理方面下了大功夫,先后聘请了国际知名的IE团队、管理咨询公司,对企业管理进行梳理和规划,取得了显著效果;企业在产品品质、效率等方面得到了很大提升,建立了自己的现代化管理团队,确立了管理和生产的标准化体系。

在发展历程中,大力亚还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那就是“诚信”。施美美表示,这是做企业的原则,也是发展的“魂”。

“既然是给别人做贴牌加工,那么在质量、货期上绝对要有保证,我们的宗旨是诚信的企业、微笑的客户、开心的员工。近几年,我们赢得了与特步、贵人鸟、德尔惠、喜得龙等知名品牌的合作,企业发展更加快速平稳。”施美美表示。

固本培源

二次创业要“两条腿走路”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力亚如今也站在历史的关口,开始思考企业下一步的发展。

“对于二次创业,我们的思路总结为两个词:固本和培源。我们要在二次创业中实现‘两条腿走路’。”施美美表示,贴牌加工是大力亚最大的优势,也是最擅长的领域。在接下来的发展中,企业将增强创新能力,加大研发设计力度,扩展生产量,为本地更多的龙头企业提供最专业和最高端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做大做强贴牌加工产业。大力亚将借助二次创业的机遇,发展“全产业链”,以便更好地保证质量、把控货期,为合作伙伴提供最好的服务。

另一方面,借助二次创业机遇,大力亚已经正式启动自主品牌“K&T”。施美美介绍说,为了运作好该品牌,大力亚组建了最优秀的设计研发团队,招募了经验丰富的品牌运作和市场开发人才,该品牌将会在下半年实现网络销售。

“‘大力亚-七匹狼’的合作模式,可以说取得了巨大成功,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晋江企业采用这样的合作,实现产业合理分工,实现晋江本地产能的科学对接。”施美美表示,等大力亚把“K&T”做大了,也想带动更多中小制造型企业的发展,就像当年七匹狼带着大力亚一起发展。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