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听说过高速"超时费"吗追踪 泉州辖区早已不收
(黄晖/绘图)
您听说过高速“超时费”吗●追踪
日前,河北一司机在高速服务区内睡了一宿,结果在下高速时因为超时被要求缴纳“超时费”345元,“超时费”成为热议话题。据介绍,泉州辖区的高速路早已不存在收取“超时费”的情况,“超时”提醒也只是一种“提示功能”。
“超时”源于“流通时限”
记者从泉州辖区高速路的管理部门了解到,早在2003年,高速公路“超时费”曾一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超时的规定,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司机在驶入高速公路时所取的每张通行卡,都有一个流通时限,这个流通时限因车辆上下高速路的两个出入口之间的里程而异,超过流通时限即为超时。
据悉,因为“超时费”引来不少异议,从2003年起,福建省内的高速公路就对相关规定开始逐步放宽,目前,福建省内高速路很少会出现收取“超时费”的情况。泉州辖区的高速路收费站,只要司机能提供超时的正当理由,就不会被收取“超时费”。“超时”提醒实际上成为一种“提示功能”,一是提醒司机高速路有这样的限时规定;二是提醒收费站当班的工作人员,该辆车在高速路上可能有特殊情况,应进行核实。
“车子之所以要走高速,本来就是要提高通行效率,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是不会超时的,所以许多司机也不清楚有‘超时’规定。”昨日,记者分别在沈海高速公路南安水头收费站和泉州西福收费站采访收费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均表示很少发现车辆超时的现象,如果有,只要司机讲明理由,核实后都会给予放行。
“延时证明” 就是这么开
当然,司机出现超时情况,要免“超时费”得有合理的理由。福建省内的高速路,司机如果在高速服务区内休息,可以开具“延时证明”。
昨日上午10点,记者驱车来到位于沈海高速公路南安水头段朴里服务区,向保安咨询如何开具“延时证明”,保安表示得先向服务区的管理公司办公室主任讲明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办公室,以“没休息好需要停车睡觉”为由,希望开具“延时证明”。负责人介绍,让记者找保安登记,休息后要离开服务区时,再到办公室开具证明。保安在得到确认后会登记车辆的车牌号、从哪上高速、准备去哪里、当时的时间等信息。“完了可以放心睡觉了,想睡多久都可以,安全行驶最重要。”
“下高速的时候,拿着‘延时证明’跟工作人员说下就可以了。”办公室主任称,其实如果只是休息一两个小时,根本就不用担心会超时。
“如果出现超时,我们会对司机提供的理由进行核实。”收费站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延时证明”,在服务区内修车、餐厅用餐、超市消费、油站加油等的相关凭据,都可以作为“解除超时”的依据。
- 2012-05-15高速路收超时费你听说过吗? 律师:此收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