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有轨电车示范线或经泉秀街 长约10公里设13个站

qz.fjsen.com 2012-05-27 10:36  陈建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林总工是泉州本地人。他说,随着城市的发展扩张,市民对中、大容量公共交通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因此,现在就应考虑规划和预留大容量交通方式。

有40多年公共交通研究经验的专家沈教授说,泉州是组团式发展,组团内部交通都不错,组团间交通却缺乏连接,有轨电车等则可将这些组团连成一体。

张高工和覃博士也表赞同。张高工建议规划部门尽量提请市政府审议,并考虑为发展其他交通方式预留土地等。

【焦点2】示范线选泉秀街还是宝洲街?

4名专家建议先做一条有轨电车示范线,检验其适应能力,并凝聚客流量。

示范线初选泉秀街和宝洲街两个方案。(两方案见图)两路线总长均约10公里,分13个站点。泉秀街方案平均站点间距约840米,建议结合泉秀街改造同步进行;宝洲街方案则为880米,建议结合宝洲街和法石街改造进行。

两方案均采用全线地面敷设、全线路段专用车道和交通信号优先,在晋江大桥西侧新建一条有轨电车专用道,在东海片区需对东海大街进行改造。

专家倾向于泉秀街方案,可将客运中心站和新车站连起来,客源有保障;即使车站搬迁,仍可实现公交枢纽站功能。

在此基础上,林总工还建议延伸到新车站和晋江机场。张高工则建议,规划设计单位应再深入调查客流量和交通流量等,以选择最佳方案。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