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参合人数逾27万人 新农合让病有所医成现实
群众对“新农合”已不再陌生,按照流程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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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实惠来得更猛烈
2012年,参合人员最高可享有的补偿综合起来将达多少?有人说是10万元,有人说是13万元,甚至有人说是20万元。
记者在石狮市卫生部门采访到的信息远超过这些标准,因为有关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是不止34万元。
面对记者的疑问,该工作人员用充分的数据来消除记者的疑虑。
累计封顶线怎么可以达到每人每年34万元?据介绍,住院补偿的封顶线是10万元,特殊病种门诊最高补偿为3万元,意外事故医疗保险1万元,重大疾病住院补充最高补偿20万元。
事实上,从试点的那一年,石狮“新农合”的累计封顶线都在不断提高,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据介绍,从2004年至2012年,六个方面的变化,让人不得不感叹“新农合”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补偿标准越来越高。
第一是筹资标准提高。从2004年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2012年的320元,个人出资从10元提高到50元,各级财政从每人每年补助40元提高到270元。
第二是基本保障范围扩大。2004年至2005年,“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为因病住院。之后,这一范围扩大到除了因病住院外,还增加了计划内分娩住院、意外事故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和普通门诊等,并将新生儿自动纳入保障对象。
第三是新增加意外事故住院医疗保险。从2008年起,石狮市再次创新机制,推出意外事故住院医疗保险作为“新农合”的补充险,保险费每人每年10元,由市镇财政另外“买单”,最高可理赔1万元。
第四是增加特殊病种补偿和普通门诊补偿。从2008年起,新增加8种特殊病种,2009年增加到10种,2010年则增加到15种,2012年已增至18种。2011年,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普通门诊补偿。
第五是增加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往往都是重大疾病导致。从2010年起,增加了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补充补偿最高限额15万元,2011年起这一最高限额提高到20万元。
第六是补偿起付线不断降低,而综合补偿标准不断上升。从最初的300元以下不予补偿,降低到在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住院补偿“0起付线”,普通门诊费用30元以下免费医疗。也就是说,看小病有时不用花钱。在降低起付线的同时,最高补偿标准却在不断上涨,从起始点的每年最高6万元已增加至2012年的34万元。
第七是补偿支付方式的结算。
截至2012年5月,累计补偿13.09万人次,累计受益率达47.49%,补偿金额累计达2.34亿元。
2009-2011年,累计有30人次获得住院费用最高限额补偿,其中2011年15人、2010年7人、2009年8人。他们个人在分别缴纳20元、30元、40元后,在当年度获得最高10万元的住院治疗费用补偿。
有的参合人员在出院结算时发现,新农合补偿的比例,有的高达90%,有的则远远低于这一标准。
虽然影响这一报销比例的因素有多种,有关人士表示,在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不同疾病用药不同也影响报销比例,但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如果所用药品控制在“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内,那么实际报销比例相应比较高,参合人员个人自费比例相对来说则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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