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又一公租房项目开工 东边巷项目共建108套

qz.fjsen.com 2012-07-04 15:11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东边巷公租房效果图 (彭斌 翻拍)

本报讯 (记者彭斌)继首个公租房项目——芳草嘉园公共租赁房项目之后,泉州市老城区又一公租房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记者昨日获悉,作为国家和福建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之一,东边巷公租房项目已开工建设。

东边巷公租房项目位于市区释雅山公园附近,总投资约2700万元。项目将建公租房108套,总面积约5302平方米。项目户型设计注重通风采光,分区明确,生活空间和居住空间安排合理。户型面积大多为40-50平方米,其中以一房一厅为主,约占80%,并兼有少量的二房一厅。项目计划于2013年6月建成配租。

据了解,今年泉州市计划建设公租房11559套,其中市本级公租房500套,主要位于东边巷、泉州师院等地;鲤城区1086套,位于市区广平仓和一些民营企业建设项目处;丰泽区将建设的500套公租房位于泉州软件园;洛江区将于后埭小区、前埭阳江小区等地建设公租房600套。此外,今年全市可分配的公租房将有1.1万套,包括芳草嘉园公租房等。

相关链接>>

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根据规定,泉州市共有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具有当地户籍,年人均收入标准低于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且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申请家庭未曾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指房改房、公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限价房、解困房、侨居造福工程),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持有院校毕业证,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新就业职工。

——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的来泉务工人员。 (彭斌 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