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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一对父母闹离婚争房产 孩子学籍成筹码

qz.fjsen.com 2012-07-09 09:5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为人父母,都希望小孩能上好学、得到好教育,可在惠安,一位父亲却因为离婚的妻子不肯搬出房子,耽误了孩子三个多月的学习。这是怎么一回事?

郭某与陈某于2002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小芳(化名)。2008年12月,郭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小芳由郭某抚养、商品房归郭某所有。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搬出商品房,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了解,陈某系精神病人,且目前没有其他房屋可以居住,暂时不宜强制执行。此时两人的女儿小芳正在上小学二年级。去年9月,郭某将小芳的学籍从惠安东关小学转到泉港,让小芳在泉港上学。然而小芳从小随外公外婆在惠安居住,不适应泉港的学习生活环境,同年12月又回到惠安东关小学。但此时该校并未接收她入学,理由是她的学籍还在泉港。

小芳的外公外婆向郭某反映此事,不料做父亲的郭某竟然不顾女儿的学业,表示除非陈某搬出商品房,否则不将孩子的学籍转回惠安。可小芳不愿在泉港上学,而在别的地方又入不了学,小芳只能待在家里,跟退休的外婆识字算术,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个多月。

后经法官的多次悉心调解,郭某才同意将孩子的学籍转回。虽然如今小芳已顺利入学,但耽误的三个多月时间谁来负责?影响自己学业的竟然是自己最亲的人,这将给孩子小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伤害!(邱金海 柳云鹏)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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