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特困户 每年给予帮助
本报讯 为推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促进各级文明单位自觉履行、落实社会责任,日前,石狮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最新一届各级文明单位、市直各有关创建单位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户共建活动。根据石狮市文明委通知精神,从今年起至2014年12月为期三年的时间里,石狮各级文明单位将结对帮扶200个特困户家庭,共育新市民、共倡新风尚、共推新道德。
据悉,此轮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对象石狮市在册的低保户,多为残疾、重病、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家庭。石狮市文明委根据文明单位所获荣誉级别的高低,安排不同数量的帮扶对象,全国文明单位至少帮扶4户,省级文明单位帮扶3户,泉州市级文明单位帮扶2—3户,石狮市级文明单位和创建单位帮扶1—3户。帮扶活动中须开展扶贫济困工程,要求每年至少帮扶救助每户特困户3000元以上的钱款或物资,并着力提升帮扶对象的自身“造血”能力,使帮扶对象尽早摆脱贫困。
共育新市民、共倡新风尚、共推新道德是帮扶的重点。该市要求各级文明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经常性地为帮扶对象所在村(居)民举办各类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教育、卫生、法律知识和文明礼仪下乡活动,努力为村(居)建设培育一批新村(市)民。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低保户中的在校生应重点给予经济上的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文明村(居)、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形成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新风,净化村风民风。广泛开展送书送报活动,引导村(居)民多看书、看好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移风易俗,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农村文明新风尚。积极帮助结对户所在村(居)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弘扬新风正气,促进村(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文明乡风。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组织文明单位职工子女与结对低保户的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开展联谊、社会实践活动,相互学习和帮助。积极配合结对户所在村(居)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为确保结对帮扶活动落到实处,石狮各级文明单位须与帮扶对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并报送市委文明办存档。各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成效,将纳入石狮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石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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