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渔业互助险保费突破千万 渔民受益惠农新政
本报讯 (记者谢曦)此前,本报曾报道了泉州市今年启动承办具体渔业互助保险业务工作后第一季度渔民参保不多、惠农政策遇冷的情况(详见本报2012年4月6日3版)。如今,渔民的参保情况如何?记者日前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经过本报宣传报道,在相关部门的努力推动下,渔民、船东的参保热情逐步提高。截至6月30日,全市政策性渔业保险保费收取1178.4601万元。
作为提高渔业产业抗风险能力的一项优惠政策措施,从2008年起,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推行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保费实行财政补贴。今年起,渔保工作由新成立的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政策性渔业保险分为渔工责任险和渔船保险两种。其中渔工责任险由船东投保,采取的是无记名投保方式。以渔工责任险为例,政府规定最高保额是15万元,保险费率为2.2%。省级补贴30%,市、县两级补贴10%。船东只需为每名船员支付198元,就可得到最高保额15万元的保障,而且这15万元里还包含1.5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费。今年,石狮市和晋江市要求渔工保险金额在每人15万元基础上追加5万元保额,追加部分由市财政按50%标准补贴给船东,船东承担50%,使渔工每人保险金额达到20万元。此外,石狮市、晋江市还增加渔工医疗责任险每人85000元,丰泽区开设渔工人身平安险保额15万,受到渔民的普遍欢迎。
据悉,目前省渔业互保协会在泉州市设立了泉州、晋江、惠安、石狮4个办事处,鲤城、丰泽、洛江、南安、泉港和泉州台商投资区也各设一个营业部。参保人只需持船东身份证、船舶年检证书、原保单,就可到这些地方办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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